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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岁那年,宁若曦嫁给了爸爸的忘年交兄弟,沈砚舟。

他比她大八岁,是圈子里出了名的冷情阎王,生意场上手段狠厉,从不近女色,可偏偏对她,他温柔得不像话。

他会因为她随口一句“那条项链好看”,第二天就让人把千万珠宝送到她手上;

会在她生理期疼得蜷缩在床上时,放下上亿项目,亲手给她煮红糖姜茶,一勺一勺哄着她喝;

会在情动时掐着她的腰,声音低哑地喊她“宝宝”,说她乖,让他上瘾。

就连他的所有社交账号,名字都是“致爱丽丝”。

她一直以为是纪念她们初见那天,她在钢琴前弹奏的那首曲子。

直到那天,她在他的书房里发现了一本旧相册。

相册里全是同一个女孩的照片,和她有七分像,站在钢琴前微笑。

照片背面写着——

“致爱丽丝,挚爱黎思。”

……

发现真相后,宁若曦只做了两件事。

第一件,去医院引产了肚子里五个月的孩子。

五个月大的孩子,已经会踢她的肚子了,手术台上,她咬着牙没哭,却在护士问“要不要看看孩子”时,崩溃地摇头。

第二件,她拟定了一份离婚协议。

然后,她给沈砚舟打了一通电话。

以前,她的电话他都是秒接,然后嗓音温柔地问:“宝宝怎么了?”

但这次,她足足打了二十三个,那边才接通。

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嘈杂声,紧接着是他兄弟的调笑:

“论初恋的杀伤力有多大?黎思一回国,老沈直接把怀孕五个月的小姑娘丢家里了。”

“谁让小姑娘不过是个替身,你也不看看老沈当年多爱黎思,分手的时候差点把命喝没,这些年也一直没忘掉,还哄了个小姑娘回来当替身。”

“那小姑娘还蒙在鼓里呢,每天黏砚舟黏得不行。上次我撞见她和老沈接吻,小姑娘那黏人劲,看得我骨头都酥了,要是我家里有这个娇娇软软的小姑娘啊,早都忘掉黎思了。”

“哎,谁让砚舟看着冷,其实就是个情种,这辈子只爱黎思。你看,刚黎思随口抱怨一句穿高跟鞋脚疼,他就直接抱着人去买平底鞋了……”

宁若曦握着手机,眼泪无声地往下掉。

这时,电话那头突然安静下来。

“你们谁接了我电话?”沈砚舟的声音突然传来。

“啊?不知道啊,可能不小心按到的……”

电话那头传来一阵脚步声,很快背景恢复了平静。

再开口时,沈砚舟那让她沉溺的温柔语气从听筒低声传来:“宝宝怎么了?是不是打雷睡不着?”

“老公有应酬,晚点回来陪你和宝宝好不好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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