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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答应了她。

即使需要入赘,即使我将杨氏做得再大再强,即使它的每一分股份都只属于杨蕊嘉。

我也心甘情愿地作为他们的孺子牛,我认为家人之间不需要计较那么多。

可是,杨蕊嘉从来没有将我当作家人。

从民政局出来后,我收拾行李和女儿搬出了杨宅,租了一间公寓居住。

我清点了身上的余额,不多不少,足够我们安稳生活几年。

这些钱是我当年的存款,也是我和杨蕊嘉结婚时自带的“嫁妆”。

我背着女儿在母婴店里挑挑拣拣,却看见了抱着三岁女儿的文秘书。

“林总,好巧……”她看向我的眼底带着一抹笑意。

见到我手中拿着的奶粉,“1岁以下的小宝喝这个比较好。”

她递给我一罐奶粉,“你手里的那个适合三岁以上的大宝宝喝。”

“小宝宝不耐受,喝了容易吐。”

挑选奶粉原来这么细致啊。

我看着她的眼底带着几分感激和歉意,“抱歉,文秘书连累了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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