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成我在夜总会陪酒,当小姐。就为了自己那点儿颜面,也为了给妹妹攒嫁妆,我妈恨不得立马把我打包扫地出门。但因为我名声不好就算真有人愿意娶我,也就是那几号人物了。不是老的都快赶上我爹了,就是蹲过大狱改不了暴脾气,再不济,也得是个瘫子。我妈跟妹妹找了半天,翻箱倒柜就是不见我藏钱的影子。我能有什么钱?一个月就那点死工资,除了往家里打,剩下的交完房租水电费,就只够勉强糊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