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根据法律,即使是夫妻,也不得侵犯对方的隐私权。你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,在公共场合和网络散布他人私密信息,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。”
我听着这荒谬的法律条款,心里只觉得好笑。
原配抓奸,天经地义。
怎么到了这现代,反而成了原配的错?
这保护的究竟是隐私,还是无耻?
“我要见我的律师。”我淡淡说道。
可惜,我的律师是个刚毕业的愣头青,是法律援助指派的。
许晋城早就打点好了一切,海城有名的律所没人敢接我的案子。
三天后,法院传票到了。
许晋城正式起诉我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,索赔精神损失费五百万,并要求我在全网公开道歉。
法庭上,许晋城的律师口若悬河。
他列举了我去公司拉横幅、在网上发照片等一系列恶行。
在他的描述里,我成了一个因为得不到爱就心理扭曲、疯狂报复的疯妇。
而林嘉琳,则挺着那个还没显怀的肚子,坐在证人席上,哭的梨花带雨。
“我真的不想破坏姐姐的家庭......我只是爱晋城......姐姐她威胁我,说要弄死我肚子里的孩子......”